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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  題 「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」等7項獎學金申請案
說  明

一、本次受理申請之獎學金如下:
研究所組:梁偉卿與梁華一泓夫婦優良學生獎學金。
高中職及大專院校組:
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。
吳鴻麟先生紀念獎學金。
吳鴻森先生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。
許李端女士優秀學生獎學金。
劉興荖夫婦優秀學生獎學金。
沈周阿蘭女士優秀學生獎學金。
二、申請資格為設籍本市6個月以上之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學生;專科學校學生請務必註明2年制、3年制或5年制,以避免造成誤審;新生不可申請。
三、申請程序如下:
由申請學生至「桃園市獎學金申請系統(網址:http://tycwww.ddns.net/)」建立帳戶(系統訂於107年10月1日起至107年10月31日止開放填報)線上申請。請務必填寫正確資料,若有錯誤可自行上網更改,但最後繳交給學校之《申請書》(請由系統列印)務必正確。
各類附繳文件(文件影本應加註「與正本相符」字樣,並加蓋申請人印章切結與學校承辦人員職名章)若有繳交者請於申請系統表單上勾選已交,線上列印申請書表。
持申請書(附郵局存摺封面影本)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,交由就讀學校初審及核章:
必繳文件:
新式戶口名簿(必須含記事)或107年7月1日以後開立的戶籍謄本(申請人必須於107年5月1日前設籍本市)。
前學年度成績單。
身心障礙學生需附身心障礙手冊。
申請傑出才藝者須加填申請推薦表並附傑出才藝獲獎證明。
請各大專院校及高中職學校彙整初審合格之書面申請資料並【統一造冊】,於107年11月10日前(郵戳為憑)【掛號郵寄】至本市大崗國中總務處(地址:33377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二路168號;信封請註明:申請桃園市獎學金)彙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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